关于爱情,一点新的想法

霜竹云梦 Lv2

写这篇记录的灵感来源于在小红书上看到的一篇解释多元关系的短文,引发的思考略有些多,因此专门找个时间整理记录下来。
关于爱情的本质,其实最主要的思考体现在一个很多人都曾提出的问题:爱情和友情的区别在哪里?这个问题本身很敏感,因为一旦你开始试图定义爱情,就会发现大众对爱情是存在一种近乎刻板印象的默认定义。比如大家总觉得爱情和性是捆绑的,所以会有无性恋抱怨,觉得受到了忽略,甚至我本人都一度分不清楚浪漫吸引和性吸引,不知道这是两个完全独立的维度。比如大家总觉得爱和独占欲/排他性是捆绑的,也就因此边缘化了多元关系这一群体。我并不是要说这些群体本身就能够定义爱情,但我觉得,爱情该是个包容的概念,既然这些看似异类的群体已经到了需要用专门的词汇定义的地步,就不得不去考虑,她们的存在是否正在拓宽爱情意涵的边界。
但在此之前,我一直有个隐忧,就是爱情不需要有独特性吗?多元关系的存在拿走了爱情的独占欲,无性恋的存在褫夺了爱情中的性吸引,同性恋的存在消弭了爱情中必须是异性的传统,甚至恋物、恋童、师生恋……这些“特殊”的情感关系,倘若都收编进爱情的领域内,那么爱情还剩下些什么,所剩下的这些,能够让它与友情有泾渭分明的界限吗?
你当然可以说“可是爱情和友情为什么一定要有区别呢”,逻辑上来说的确不一定要有,但我的隐忧出自一个很朴素的想法:既然爱情和友情是有区别的语词,那就应该有所区分,否则就没有使用两个词去分别描述同一种感情的必要。
基于这样朴素的想法,我拼命试图寻找这两个概念之间本质的区别,这是一段漫长的思考,途中我的确有所收获,比如我一度认可占有欲是独属于爱情的,抑或是觉得爱情需要双方在生活方式上的契合。但不论怎么定义,总觉得有些奇怪,哪怕是我自己,也常常对好朋友生出独占欲,至于后者,更像是在描述同居关系或是婚姻,而不是单纯的爱情。我就在这样的迷茫中持续着思考,直到这篇短文忽然提醒了我一点,就是与其去寻找爱情与友情之间看似必然存在的区别,不如去思考为什么在我们的社会共识中会将这二者区别开,以至于我们在潜意识中总是觉得,它们是应该存在区别的。
我们从三个最普遍的、共识性的区别讲起:独占欲/排他性、深度情感链接/仪式感、性吸引。
独占欲的本质是什么?是我们在一段关系中对安全感的渴望,你希望自己能够独占对方的全部,同时也希望这是一个双向选择,因为“被选择”本身所带来的安全感是不足够的,所以你希望对方能够将全部的精力放在你身上。但我们进一步问,为什么只有这样才能带来安全感?简单粗暴的答案是,社会需要,家庭制需要,只有将安全感与独占关系捆绑,才更有利于一夫一妻的现代家庭制度在整个社会中占据主流,进而维持社会的稳定。有人可能会说,独占欲的合理性在于伴侣本就该为对方付出最大限度的精力,否则就是不够爱,不够忠诚,建立的链接不够深刻,可是如果照此逻辑,生二胎也不该被鼓励,因为这样会导致母亲与孩子建立的链接不够深刻,对孩子的爱也被分走,同样,朋友也是越少越好,朋友越多的人越该被批判为薄情寡义之人,因为 ta 对每个朋友都只能付出一点点的精力和时间。由此可见,忠诚这个概念,同样是被有目的地建构出来的。你也许会说,不同人在社交和感情生活中能够投入的精力不同,然而,如果建立链接的能力因人而异,我们是否也该承认,对那些能投入更多精力的人而言,爱情就不该是独占和排他的呢?
同样的答案一样可以回答第二种区别,仪式感的本质是什么?是我们对于浪漫的追求与想象,这并没有什么错。然而,浪漫并非先天存在,刚出生的婴儿不会懂得什么叫做浪漫,因为我们对于浪漫的想象是建立在审美教育的基础上的,而审美教育是谁做的?是社会做的。社会试图通过审美教育,让我们相信玫瑰花代表爱情,钻戒和永恒捆绑,一场烟火大会最适合作为蝉鸣与夏日的终结,水族馆和摩天轮里总有相互拥吻的恋人,这些意象已经牢牢扎根在我们的脑海中,不知不觉就构成了我们对于关系本身的想象,而我们管那叫做仪式感,什么的仪式?爱情加冕的仪式。
为什么社会要这么做?因为社会也好,利维坦也好,倘若想要让大家认可专偶制,要做的绝不是把“专偶制就是好”六个字写在脸上然后振臂高呼,而是要让大家发自内心地觉得“我只能选这个”,以上这些概念一旦和爱情捆绑,而同时又与意义感联系在一起,成为人之为人最自然而然的追求,那么他们就成功了。毕竟,潜藏在人性中最深处的焦虑,就是存在主义焦虑。所以当社会向大家指出一条通往意义感的路的时候,趋之若鹜就是可以想见的结局了。
至于性,也许谈不上什么本质,但是它有一个特性,就是性作为一段关系的判据,最方便,最快捷。所以我们看到两个人有性关系,会下意识觉得多多少少肯定有些感情和依恋,得知两个人恋爱了,下一步自然而然地就会往性关系上想。这是社会制造出的,最快速的“得到爱”的幻觉,只要将性与爱捆绑,那追求性就等同于追求爱了,于是相亲市场大行其道,性缘脑的泛滥也就是这么来的。所以可以想见,性缘脑的泛滥是不会被阻止的,性缘脑在这个社会上唯一的敌人就是非性缘脑,而如果人人都是性缘脑,它面前将不再有任何阻力,那就是社会最希望看到的结局。
为了说明爱情这个概念是由社会建构的,我们做进一步的探讨。假设有一对相恋的母女,她们的关系是柏拉图式的,没有性关系,有的只有对彼此的倾慕、灵魂深处的交流、日常生活的共有、相互之间的扶持和照顾,那这样一段感情,和大众认知中的亲情有什么不同吗?其实是没有的,可是如果她们宣称她们彼此相爱,恐怕有许多人会下意识质疑这并非爱情,这就是剥离了以上所有社会认同的本质的感情,而但凡我加入一种共识性的本质,譬如她们其实存在性关系,或是女儿对母亲存在近乎扭曲的占有欲,立即就会有人开始批判这种乱伦的情感。
这仅仅只是一个思想实验,我们应该从中意识到,我们对于爱情和其他感情之间泾渭分明的界限的渴望,其实不过是一种另类的洁癖,也许从一开始就不存在这条界限,只是我们想要而已。我们的潜意识告诉我们,从友情、亲情到爱情,就是一次质变的飞跃,因为它们是截然不同的,可是我反过来问,难道友情、亲情里,就没有爱情的成分吗?爱情的神圣性究竟来源于何处?它到底独一无二在哪里?还是说,这些感情的本质——深度链接、生活上的照应等等,早已交缠在一起,无法分开?
而社会最后要做的,也是最重要的一步联系,是将“感情”和“关系”联系起来,这种联系不是建立双向联系,而是将原本存在的因果逆转过来,从“拥有感情是建立关系的前提”到“关系被承认是感情存在的前提”的变化。于是如今的恋爱关系可以不必再以爱情的存续为前提,许许多多人不再执着于追寻情感链接,而是遵循了父母的意见找人搭伙过日子,结婚生子度过平凡的一生,关系已经成为了目的,而不是手段,只有结婚了,才能获得社会和家庭的认可,至于两人是否真心相爱,并没有人在意,也许当事人也已经不再在意。另一方面,“关系被承认是感情存在的前提”所带来的,是同性恋们飞蛾扑火般执着地寻求着法律的认同,或是曲线救国想方设法做意定监护的公证,可是你问,为什么一定要合法化的婚姻呢?或者说,让法律承认两个人之间的感情是爱情而非友情,目的是什么?只要 ta 们愿意,即使不能结婚,一样可以拥抱,可以亲吻,可以彻夜长谈享受灵魂的缠绵,可以拥有大家都羡慕的同居生活,可以比翼双飞白头偕老,那 ta 们还想要什么?我见过最多的答案是,希望手术室前的 ta 能为自己签字,希望伴侣之间的财产能够共享和继承,希望能享受和异性恋同等的权利……总而言之,不过是希望获得社会的认可,而归根结底,友情与爱情,二者所差的那一点,不过是功利的,只能依附于社会而存在的权利而已——说到底,把爱情的本质洋葱般一层一层扒去,所剩的,也就是这点东西。至于同性恋为何在许多地区依然得不到认可?因为同性婚姻与传统异性婚姻存在一个决定性的本质不同,就在于它无法替社会完成生产力的再生产的工作。
它靠什么不承认我们之间的关系?它说:“你们这不叫爱。”。
以上,在历经脑内的自我辩论后,我最终的结论是,作为概念而存在的爱情和其他感情之间的界限是模糊的,甚至可以是不存在的,因为这套定义方式本就不是基于理性的,而是基于社会与文化的。对个人而言,自身的感情到底属于何者,取决于自己认同的定义,说白了,想怎么定义都可以,只要那能让你自洽。而作为社会关系而存在的爱情,的确在建构上就与其他感情存在本质的区别,而当这两者混杂在一起的时候,就引发了上述的大讨论。因为与自我辩论是一个短期内高信息密度的思考过程,时间一长难免遗忘许多细节,所以我只能匆忙地将整篇对话事无巨细地记录下来,只在检查时尽可能厘清了逻辑链,然而阅读起来仍可能存在困难,且其中难免有纰漏与错误,或有读者不认可之处,都请不吝指出,感激不尽。

  • 标题: 关于爱情,一点新的想法
  • 作者: 霜竹云梦
  • 创建于 : 2025-12-25 00:10:08
  • 更新于 : 2026-01-09 03:5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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